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续标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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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3
受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613号令)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上海市绿化条例》
其他与建筑、建材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受理范围
在建园林绿化工程需追加工作量的,追加的全部工程必须在原项目审批范围内,造价累计不超过原中标价的30%且低于1000万元。报送流程
网上填报
请携带以下材料至交易管理科办理
1)原中标通知书;2)续标申请报告,及相关依据;
3)工程预算原件。
审核通过后完成续标
完成报送
办理时限:收到申请,即刻办理。收费标准:不收费
回复文书:无。
受理部门、地址和时间
业务主办部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地址:黄浦区制造局路130号17楼受理大厅
时间:
周一至周四 9:00~16:30(16:15停止取号)
周五 9:00~15:30(15:15停止取号)
电话:51085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