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
个人信息登记是建筑市场从业个人向建设管理部门进行实名登记个人基本信息,方便个人进行建筑业从业各类信息服务。
登记人员必须保证本人实名登记,非本人实名登记引起不良后果将由本人承担。登记信息将与本市公安实有人口库的信息进行共享交换。本人登记信息将用于本市建筑市场从业个人信用档案和实名制管理各项应用。
登记方式
一)人员身份信息采集(以下简称:人员读卡建档)
方式一 线上办理
1.从业人员个人信息登记采取线上办理渠道,通过本人手机客户端“随申办市民云app”或手机微信、支付宝“随申办”小程序端办理登记手续。
登记路径:随申办首页--办事--服务大厅更多--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服务一个人信息服务-个人信息登记。
2.持军官证、外国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台胞证等身份证件的人员个人信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联系人携带护照(或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台湾同胞证)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小木桥路683号1楼办事大厅)办理。
方式二 线下办理
企业可集中携带本企业相关人员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也可由个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就近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受理服务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窗口,具体地址、联系方式见附件)通过读卡机自助完成个人身份信息采集。持军官证、外国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台胞证等身份证件的人员身份信息到市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由窗口受理人员人工验证、采集、录入。
二)自助服务用户注册
完成人员身份信息采集后,登录 https://ciac.zjw.sh.gov.cn/ciacuserportalxcryweb/MobileRegister/GrRegister通过发送手机验证短信开通注册。
三)个人短信用户登录
完成注册后,用户使用建档时的身份证以及手机号即可登录 https://ciac.zjw.sh.gov.cn/ciacuserportalxcryweb/sso/login.aspx?args=01。
四)个人从业信息与维护
详细操作详见相关下载。
注意事项
1.随申办的个人信息登记替代原身份证读卡登记。
2.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实名制用人和进退场登记,先应完成个人信息登记手续,再按实名制登记操作说明进行实名制登记。
3建设工程企业从业人员完成个人信息登记手续后,根据不同业务需要可继续办理个人信息采集,详情查看《建设工程企业从业人员信息采集相关提示》。
常见问题
1.无法在随申办上完成登记手续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手机前往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小木桥路683号1楼)。
2.咨询电话9626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