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绿化专业分包手续办事指南

2019/3/13 15:45:10

受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613号令)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
《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37号令)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7部委30号令)
《上海市绿化条例》
《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的通知》(沪建管联[2014]874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管理的通知》(沪绿容规[2017]3号)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下发《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程序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绿容[2015]317号)
其他与建筑、建材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受理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主体工程已招标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

前期准备

总承包招标时包含园林绿化工程
总承包合同信息报送已完成
绿化分包单位承包的工程符合其经营范围且绿化分包合同已签订

办理流程

提交资料

请携带以下相关材料至窗口办理
1.主体工程招标文件绿化部分(招标文件原件复核)
复印件1份
2.总包单位投标文件中商务标绿化部分(投标文件原件复核)
复印件1份
3.建设单位关于分包情况的说明
原件1份
(注:简要说明原主体工程招标情况、绿化是否包含在内、绿化分包工程量;现绿化专业分包实际工程量、分包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相关情况等内容,需盖章)
4.与总包签订的分包施工合同
复印件1份

完成报送

办理时限: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回复文书:无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部门、地址和时间

业务主办部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
地址:黄浦区制造局路130号17楼受理大厅
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11:15停止取号)

周一至周四下午13:30~16:30(16:15停止取号)
电话:51085023

委托受理区域

临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浦东新区环湖北二路100号 电话:68281000)
自贸试验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区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外高桥保税区基隆路9号16楼 电话:58695021、58695131)
虹桥上海虹桥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闵行区申虹路33号709室 电话:34733947)
长兴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处
(地址:崇明区长兴岛秋柑路688号 电话:62776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