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续标办事指南

2019/3/13 15:58:56

受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613号令)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上海市绿化条例》
其他与建筑、建材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受理范围

在建园林绿化工程需追加工作量的,追加的全部工程必须在原项目审批范围内,
造价累计不超过原中标价的30%且低于1000万元。

报送流程

网上填报

招标单位 持本单位“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
→ 登录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管理信息服务平台
→ 选择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类】→【网上投标人(招标人)】→【招投标备案】→【续标申请】,
填报招标登记信息

请携带以下材料至交易管理科办理

1)原中标通知书;
2)续标申请报告,及相关依据;
3)工程预算原件。

审核通过后完成续标

完成报送

办理时限:收到申请,即刻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回复文书:无。

受理部门、地址和时间

业务主办部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
地址:黄浦区制造局路130号17楼受理大厅
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11:15停止取号)

周一至周四下午13:30~16:30(16:15停止取号)
电话:5108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