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登记变更办事指南

2019/3/13 15:42:11

受理依据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沪建管[2015]355 号)
《关于本市建筑工程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登记变更实行网上办理的通知》(沪建管[2015]512号)

需具备的登记变更条件

已完成合同信息报送。

登记变更范围

本市建筑工程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

办理机构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市管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登记变更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特定地区管委会负责所辖区域内相关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登记变更的监督管理。

项目负责人登记变更程序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登记变更

1、 建设单位 持本单位“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
→ 登陆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管理信息服务平台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类】→【合同项目负责人变更】→【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2、选择所要登记变更的项目,填写变更信息,建设单位数字签章后,完成登记变更。

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登记变更

承包单位 持本单位“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
→ 登陆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管理信息服务平台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类】→【合同项目负责人变更】→【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变更】
选择所要登记变更的项目,填写变更信息,承包单位数字签章确认

建设单位 进入【合同项目负责人变更】→【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变更】中确认并数字签章

监理和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登记信息核销

1、监理和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的在建项目登记信息,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竣工确认后自动核销
2、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施工许可发证机关受理建设单位的停工报告后,监理和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登记信息自动核销。

完成报送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自行网上办理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