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公开招标登记办事指南

2019/3/13 12:28:19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613号令)
  《上海市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招投标管理办法》
  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需具备的条件:
  1、项目已登记;
  2、招标代理合同已签订。


受理范围:
  本市范围内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招标项目。


提交材料:

请招标代理携带相关材料至窗口提交。部分材料可在工程站官网办事指南中下载统一表格。

1、《上海市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公开招标信息表》;

2、《上海市市容项目信息报送表》复印件;

3、市分类中心招标情况备案表;

4、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复印件(原件复核);

5、招标文件。

办理时限: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当天移交交易管理科。
回复文书:无。


受理部门和时间:
  部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
  地址:黄浦区制造局路130号17楼受理大厅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11:15停止取号)
     周一至周四下午13:30~16:30(16:15停止取号)
  联系电话:5108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