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元旦、春节前本市园林绿化工程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8/12/7 16:12:24关于开展2019年元旦、春节前本市园林绿化工程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在沪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工程站按照《全力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沪薪联办[2018]8号)的工作要求,现将开展2019年元旦、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采取企业自查与工程站抽查相结合的形式。
二、检查范围:2018年1月1日至12月1日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在沪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在建及竣工验收的园林绿化工程。
三、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2018年12月7日-2018年12月12日)
第二阶段:工程站抽查(2018年12月13日-2018年12月20日)
四、检查内容:
1、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
2、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3、2018年度在建及竣工验收项目的农民工实名制台账登记管理、人工费支付台帐登记和工资支付台帐登记;
4、若采用劳务用工的,与劳务公司签订的用工协议(内容应包括对劳务公司与农民工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发放情况、社会保险等权益保障的监督);
5、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的人数、欠薪金额以及补发情况。
五、检查工作要求:请在沪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及时了解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逐一对照,积极开展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自查工作,并于2018年12月13日前将《2018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以电子邮件形式(E-mail:gcglzwq@163.com)提交到工程站执法稽查科。工程站将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对相关企业进行专项抽查。
六、相关文件链接: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 号);
2、《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
3、《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058号);
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6]35 号);
5、《关于印发《关于化解本市建筑行业欠薪矛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建管联[2014]1093号);
6、《关于在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推行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沪建管[2015]511 号);
7、《关于在本市建筑工程开展人工费支付台账和工资支付台账登记的通知》(沪建建管[2016]1206号);
8、市联席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工程建设领域用工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沪薪联办[2018]6号)。
联系人:王 庆 谈李俊 联系电话:51586986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管理站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