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16 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沪建管[2015]355 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管理的通知》(沪绿容规[2017] 3号) 其他与建筑、建材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需具备的条件: 1、建设工程已报建 2、需要办理发包手续的项目,发包已完成 3、合同已签订 4、分包合同信息报送须在总包合同信息报送完成后进行 注:非进场招标发包或直接发包交易登记和合同信息报送手续合并办理 受理范围: 本市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园林绿化项目。 合同信息报送程序: (一)由发包单位或承包单位、委托人或被委托人使用本单位“法人一证通”登陆“上海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http://www.shucm.sh.cn/)( http://www.ciac.sh.cn)—→项目类—→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系统 (二)填写《建设工程合同信息表》,合同双方分别在网上确认合同报送信息并进行数字签名。 合同信息修改或变更 (一)由发包单位或承包单位、委托人或被委托人使用本单位“法人一证通”登陆“上海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http://www.shucm.sh.cn/) —→项目类—→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系统,填报需要修改或变更的信息,打印《合同信息修改或变更申请单》; (二)持《合同信息修改或变更申请单》、合同副本和补充协议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监管部门办理修改或变更手续。 合同终止(废止)信息报送 持建设工程合同终止(废止)情况说明、《建设工程合同终止(废止)协议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监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合同终止(废止)信息报送手续。 合同发承包单位变更 (一)发承包单位名称变更 由变更方使用本单位“法人一证通” 登陆“上海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http://www.shucm.sh.cn/) —→项目类—→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系统,填写变更信息,并由另一方进行数字签名确认后生效; (二)因其他原因发生发承包单位变更 受理时限:合同报送由甲乙双方确认即报送完成,合同修改或变更、终止(废止)手续为资料齐全,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回复文书:无。 受理部门、地址和时间: 部门: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管理站 地址:黄浦区制造局路130号17楼受理大厅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11:15停止取号) 周一至周四下午13:30~16:30(16:15停止取号) 电话:51586915、51586916、5158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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