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 《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37号令);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7部位30号令); 《上海市绿化条例》 其他与建筑、建材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受理范围: 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等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配套园林绿化工程,依法纳入可邀请招标的项目。临港新城、自贸区范围内项目由相关管理部门办理。 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复印件); 2、《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邀请招标信息表》(原件); 3、代理合同复印件(原件复核); 4、建设工程扩初批复或市区绿化管理部门作业设计批准文件复印件(原件复核); 5、招标代理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收费标准:园林绿化工程交易服务费统一按中标价的0.048%收取。 回复文书:《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 受理部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管理站 受理时间:周一至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周五上午9:0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1-51586915、51586916、51586922 办公地址:黄浦区制造局路130号17楼受理大厅;邮政编码:2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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