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管理的通知》(沪绿容规[2017]3号) 需具备的条件: 1、施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园林绿化施工 2、施工企业应当组建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 3、施工企业应具备法人一证通 受理范围: 在沪从事园林绿化活动的外省市施工企业。 办理程序: 1、企业登陆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信息网(www.green-gcgl.com)申办企业信息报送手续。 2、企业基本信息中: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省、直辖市)、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信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库获取,其余信息可自行添加。 3、企业信息填报完整,上传营业执照、企业驻沪办公场地租赁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驻本地业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完成申报手续。
备 注:
1、企业至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服务热线:021-962600)申领上海市法人一证通。 2、信息报送审核完成后,企业即可申请有职称人员的信息报送。人员信息报送由企业通过法人一证通信息录入有职称人员信息并上传职称证书等相关附件。 3、现场管理人员需企业携带相关员社保证明原件至受理大厅进行关联。 4、企业信息发生变更时,由企业通过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信息网(www.green-gcgl.com)自助变更。 5、办公场所随机进行抽查,检查要求: (1)在办公场所醒目处悬挂企业名称标识牌; (2)企业规章、责任制度上墙。 办理时限:无需提交资料,2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回复文书:无。 受理部门和时间: 部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管理站 地址:黄浦区制造局路130号17楼受理大厅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11:15停止取号) 周一至周四下午13:30~16:30(16:15停止取号) 联系电话:51586915、51586916、5158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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