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工程    
生态环境建设管理重点工程进展情况 2019年一季度专报
时间:2019-10-15

生态环境建设管理重点工程进展情况

2019年一季度专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管理站          2019327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第季度开工信息报送项目190个,面积532.77公顷造价25.27亿,其中新建公共绿地28个,面积 257.2公顷,造价15.9亿

2019年季度验收项目165个,面积628公顷,造价18.1亿,其中新建公共绿地25个,面积356.56公顷,造价4.9亿元。

二、重点工程进展情况

(一)上海市重大工程项目进展

序号

工程名称

进展情况

1

世博文化公园

世博文化公园项目启动区绿化工程

世博文化公园项目启动区绿化工程项目分A区、B区,A区绿化已完成65%,B区暂未施工。

世博文化公园(雪野路以北)项目施工1标

已完成招标和开工备案工作。

2

三林楔形绿地

三林楔形绿地项目1标段

绿化已完成75%,进入养护阶段。剩余25%由于市政道路原因未开工。

3

黄浦江两岸地区公共空间延伸

徐汇滨江地区公共开放空间综合环境一期样板段油罐区南段项目

已完成招标和开工备案工作。

徐汇滨江地区公共开放空间罗秀东路-徐浦大桥段

已完成招标

杨浦滨江南段路网一期

暂未启动

杨浦滨江公共空间和综合环境二期三期四期

暂未启动

龙腾大道龙水南路-徐浦大桥道路工程

暂未启动

云锦路公共绿地工程

已完成招标

陆家嘴北滨江绿地贯通及景观提升改造工程三期四期

三期已完成招标

四期正在招标进行中

十六铺地区中山东二路以东综合改造二期

已完成竣工

4

桃浦科技中央绿地

桃浦科技智慧城中央绿地(北三块)园林景观工程

除局部区域不具备施工条件外,其余部分已完成施工且对外开放。

桃浦科技智慧城中央绿地(南三块)园林景观工程

暂未启动

(二)生态廊道招标项目

序号

工程名称

投资额(万元)

面积(㎡)

类型

1

2018年嘉定区再生能源中心周边重点生态廊道建设项目(一期)

13830.61

2746706

设计

2

青浦区环境整治区域练塘镇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1249.22

309423

施工

3

2018年青浦区西大盈港沿线(朱家角镇段)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1368.31

363515

施工

4

2018年青浦区华新镇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1113.42

288144

施工

三、工作动态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按“双随机”检查要求,由工程站共对123个施工项目进行了过程检查,对130个竣工项目参与了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累计出动检查590人次。检查中对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的14个施工项目提出整改要求,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单,问题主要表现在:

1.现场文明施工作业不够规范。由于园林绿化工程文明施工措施费率偏低,工程造价中文明措施费不足,使得施工企业对文明施工不够重视,投入资金不足,造成公共绿地建设及生态道路绿化建设封闭围挡施工不到位,作业区与非作业区边界不明显。

2.施工现场存在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不高、农民工三本台账建立不规范,现场仍存在使用超龄工人的情况。  

3.施工现场部分违规作业得不到及时纠正,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特别在临时用电方面。

4.施工现场扬尘未能做到有效控制,特别是种植土施工阶段,缺乏设置有效的喷淋设施及覆盖措施。

5.由于绿地建设的功能叠加,使得大量的空间结构、地下建筑、电力及路桥等设施纳入绿地建设中,安全风险明显加大。

四、行业动态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于3月1日正式实施。文件明确:①建立全国统一服务信息平台,项目部动态履职信息一网查询。②建设单位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按时足额付至建筑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③全面实行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坚持建筑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并在相关管理平台登记,方可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④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均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范畴。⑤已录入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建筑工人,1年以上(含1年)无数据更新的,再次从事建筑作业时,建筑企业应对其重新进行基本安全培训,记录相关信息,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上岗作业。⑥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应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实施考勤管理。⑦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可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管理费。

2.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人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年3月1日起实行。文件明确:①本市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人,工资应当按月足额支付,并实行通过银行卡支付制度,按照“用工前办理银行卡登记,用工中过程监管,用工后及时支付”原则实施。②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市建筑工人工资支付的综合监督管理。③招用建筑工人、并与其签订合法劳动合同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当承担建筑工人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④本市房屋建筑工程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⑤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与本市实名制系统相关联的门禁管理系统,记录建筑工人进出场情况。⑥劳务企业应当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月向建筑工人代发月基本工资。⑦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划拨人工费致使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的,应当以未结清的人工费为限,向用工企业工资专用账户注入资金。⑧参建各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落实银行卡开户、工资专用账户设立、考勤及工作量管理、人工费及工资支付等建筑工人工资支付管理工作,履行相关责任。

3.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与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投标标段划分的通知》,自2019年2月1日起实文件明确:①招标人不得利用标段划分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降低投标人资格条件。②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载明。③园林绿化工程需分开招标的,应在首次招标前一次性列出招标计划并说明理由,明确招标次数以及每次招标包含的单位工程④以暂估价形式包含在园林绿化工程招标范围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城市及道路照明、桥梁等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应当招标标准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本市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实施招标活动。⑤前款以暂估价形式包含在园林绿化工程招标范围的专业工程的暂估价金额占本标段造价比例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