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28号令)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上海市绿化条例》(2015年7月23日通过)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本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建管[2015]793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本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通知》(沪住建规范[2017]1号)
需具备的条件: 1、施工企业信息已按规定报送完成; 2、施工企业应当具备的人员配备要求:企业负责人配备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配备1人以上且取得中级以上园林工程师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1人以上。 受理范围: 凡从事园林绿化施工活动的上海本地企业,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新办、变更、延期、失效、遗失补证、注销受理和发证。 安全生产条件: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具备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28号令)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新申请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应当通过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网上申请。 1、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网上申请后打印、盖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6、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7、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 8、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 9、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10、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的评价报告。 其中,第2至第11项材料统一装订成册。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需要交验所有证件、凭证原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市绿化市容工程站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规定的文件、资料以及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的,应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企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合格、企业安全生产动态考核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不再审查其安全生产条件,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三)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1、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步考核。 2、在建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为:中小型项目(1200万元以下(含))的工程须有1人以上;大型项目(12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2人。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和注销 (一)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二)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内容发生变化的申请,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三)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持申请补办的报告及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向市绿化市容工程站申请补办。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 办理时限:符合要求,当场受理;发证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回复文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注:外省市园林绿化进沪施工企业参照本指南,取得《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安全质量考核证》。) 受理部门和时间: 受理部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管理站 地 址:黄浦区制造局路130号17楼受理大厅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11:15停止取号) 周一至周四下午13:30~16:30(16:15停止取号) 联系电话:51586915、51586916、51586922
|